检测&鉴定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应对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该化学品的危险性进行鉴定。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GB30000.2-2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等为依据,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判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主要用于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招投标、安全评价等,同时为企业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一书一签)提供数据支撑。
危险特性分类鉴定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129号公告)的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需要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实施检验,明确化学品的危险种类,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我们的服务:
鉴定报告代理
危险性预分析(依据成分)
样品检测监理
样品豁免运输
Copyright © 上海亿思特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沪ICP备2024058258号 XML地图 技术支持:进舟科技